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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尚越新能源年产100兆瓦CIGS柔性电池组件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浙江尚越新能源年产100兆瓦CIGS柔性电池组件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尚越新能源年产100兆瓦CIGS柔性电池组件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尚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399号 4、建设性质:技改 5、建设规模及内容:企业引进卷对卷设备(RTR)台、背电极物理气象沉积设备(MOLY)、透明导电薄膜沉积设备(TCO)、化学水浴薄膜沉积设备(CSD)、共蒸设备(CIGS)等柔性薄膜电池生产设备,实现新增年产50兆瓦CIGS柔性电池组件产线生产能力,使全产的柔性薄膜电池产线生产能力扩至100兆瓦/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象沉积粉尘、共蒸发废气、化学水浴沉积废气、透明导电薄膜沉积废气、切割粉尘、银浆印刷废气、焊接废气、层压废气、组装废气、氨水车间呼吸废等,各类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根据估算模式可知,本项目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能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且占标率较低。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经临平净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钱塘江。在此基础上,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4-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对项目主要污染区域均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对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按照有关规范落实防渗措施,加强对防渗措施的安全防护和日常监测,避免发生渗漏事故。 6、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危险物质的泄漏、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象沉积粉尘、共蒸发废气、化学水浴沉积废气、透明导电薄膜沉积废气、切割粉尘、银浆印刷废气、焊接废气、层压废气、组装废气、氨水车间呼吸废等。本项目各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全部由设备自带的高精度滤芯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层压封装以及丝网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则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氨水车间以及化学水浴等产生的氨气将通过酸喷淋装置处理后再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经临平净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钱塘江。在此基础上,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废防治措施: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从环保审批原则及建设项目其他环保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文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尚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5957100151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399号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1-86787206 邮箱:1820644474@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实验楼5楼 环评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917352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265号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将在报送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bneptech.com/)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尚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6月16日 |